我市明确787家全市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

发布时间:2025-08-11 18:39浏览次数:1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基层治理服务中心 字号:[ ]

近日,笔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已明确787家全市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此举旨在贯彻中央及省市委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将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置于突出位置,压实“谁主管谁负责”“脱钩不脱管”“管行业也要管党建”的主体责任。

为进一步健全“党建引领、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市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协调机制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关于明确全市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的通知》。

各业务主管单位须把牢社会组织政治方向,全面强化党的建设,并对所主管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财务和人事管理、研讨活动、对外交往、接收境外捐赠资助及按章程开展活动及前置审查工作负起管理责任。同时,行业管理部门需将社会组织纳入行业管理,加强业务指导与监管,引导其切实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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