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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68052359/2016-00024 信息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 发文日期: 2016-07-28
文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连云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2015年度决算公开
内容概览: 2015年度决算公开
时效:

连云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2015年度决算公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7-28 00:00

第一部分连云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连云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连云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集数字化城管、12345政府服务热线、应急指挥平台为一体,日常受理和处置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并提供便民服务,急时提供应急指挥平台服务领导决策。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巡查、采集、立案、派遣、协调、处置、监督、考核市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公用设施、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园林绿化、房屋土地、其他设施、扩展部件七大类部件的破损、缺失、隐患等城市管理问题。

(二)负责巡查、采集、立案、派遣、协调、监督、考核市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宣传广告、施工管理、突发事件、街面秩序、扩展事件六大类事件的违法、违章、脏乱差等城市管理问题。

(三)负责受理、转办、协调、督查、催办、反馈、统计、考核人民群众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提出的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工作人员的各类批评、意见、建议,对政府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政府职责范围内应予解决的救助事项等。

(四)负责应急事项的上报及转办工作,提供应急指挥平台服务领导指挥决策。

(五)负责规划、建设和管理数字化城市管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应急指挥平台信息系统。

(六)负责研究制定数字化城市管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工作的考核与评价办法,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监督考评体系。

(七)负责系统平台管理员和信息采集监督员队伍的配置、招聘、培训、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本中心无下属单位,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监督受理处、指挥协调处、综合考评处、信息采集监督管理处、监督指挥大厅。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取得切实成效

中心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一系列重要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作用。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中心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一把手责任清单。党组书记担任中心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把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履行党组书记责任的首要任务,带头落实责任、带头讲好党课、带头学习研讨、带头找准问题、带头整改落实。

2.讲好专题党课,抓好专题研讨和调研工作。中心先后制定了《专题研讨方案》、《三严三实工作计划表》、《领导专题调研计划表》等工作计划。讲好党课、做好自学及集中学习,积极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组织党员赴革命纪念馆等地参观学习。同时,做好专题调研工作,2015年以来,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领相关处室同志赴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海州区、连云区、市开发区、新海新区、市民政局等二级网络成员单位进行专题调研,指导帮助解决12345政府热线与数字城管问题,同时征求对中心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建议。

3.边学边查边改,对照问题清单进行整改。中心党组要求党员干部要把问题意识贯穿专题教育全过程,以三严三实为标尺、以焦裕禄同志等模范人物为榜样,从具体工作抓起,从身边事情做起,查找完善问题清单,突出立说立行、即知即改。同时,强化预防重抓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学习,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政意识,使廉政意识入耳、入脑、入心,使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变成自觉行动。

(二)提质增效,强化运维,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高效运行

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是政府民生服务首要平台,保障其高效运行是中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前提2015年中心共受理各类案件276779件,市一级平台立案派遣到二级平台的案件230906件,受理率、回访率均100%

1.落实要求,顺利完成平台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按照市委主要领导有关要求,中心将平台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作为2015年度重要工作来抓。20153月份以来,中心领导带队赴武汉、济南、苏州、泰州等地学习调研12345政府热线与数字城管工作先进经验与做法,科学制定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方案。中心于9月底完成了对平台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作,主要包括:一是依据住建部最新标准,科学制定处置流程。二是引入最新电子地图和影像数据,补测城市部件数据。三是升级和完善中心网站,完善网上投诉、便民查询等功能。四是升级和完善话务平台软件,将话务平台软件、话务统计软件整合到12345政府热线与数字城管系统软件中。

2.规范流程,切实保障系统稳定高效运行。为克服信息系统存在的硬件设备老化、软件系统不完善等问题,保障系统正常运行,我中心在做好系统升级改造工作的同时,进一步规范系统运维及故障处置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相关技术资料和应急预案,有效保障系统稳定高效运行。一是规范系统运维和故障处置流程,明确系统检测周期,细化故障发现、报告和处置时限,及时发现和处理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二是完善系统运维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在信息系统出现故障时,及时处置并做好运维日志。三是健全相关技术资料,定期调整优化系统,通过备份历史数据、调整运行参数等方式,减轻系统负载,优化系统性能。四是强化系统安全管理,按照政府网站普查要求,及时填报相关材料,查找并处理中心网站存在的安全漏洞。

3.主动对接,为平台运行做好技术服务。2015年以来,我中心一级平台重视与二、三级平台的沟通交流,主动对接,为平台运转做好技术服务。一是做好各级平台管理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工作,开展面对面集中培训12次,电话指导60余次。二是做好平台新建及调整工作,为市自来水公司、新奥燃气等单位新建了二级平台,为海州区、市公安局等单位增设了三级平台。三是及时做好数据统计与验证,确保考核数据准确无误;定期分析平台运行数据,发现平台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和平台工作提供准确及时可靠的数据支持。

(三)克难攻坚,加强督办,疑难推诿案件处置能力逐步提高

案件处置工作是中心的常规工作和核心工作,案件处置的质量和效果直接关系到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的效能是否得到充分发挥以及广大市民群众是否满意。2015年以来,中心多措并举强化疑难推诿案件的处置效能,切实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服务督导。

1.及时处置大量疑难案件。对于因城市快速发展形成的职责不明、部件归属不清等疑难案件及部分推诿扯皮案件,中心会同各县区中心、市相关部门通过召开现场会、案例分析会等,协调推动有关单位甄别案件属性,明确责任单位,使相关疑难问题得到了及时有效处理。我中心2015年共处置回退案卷12814件,延期3352件,疑难案卷344件,二、三级平台电话咨询协调案件222次,现场核实134件。

2.加大督察督办工作力度。中心对月度考核排名后三位单位采取下发督办单、电话沟通,上门指导、进行数据分析、现场督察督办等手段,帮助其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有效提高了相关二级成员单位的案件办理质量。2015我中心共下发督办单20件,召开协调会议17次,上门指导服务16次,进行数据分析11次。

3.创新成立城市部件现场核实联动小组。随着城市发展,许多城市管理设施(部件)不断发生变化,为避免日常管理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2015年以来,我中心创新举措,成立了城市部件现场核实联动小组,成员包括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文广新局、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为及时快速交流信息,我中心还建立了城市部件现场核实联动小组QQ群。在此基础上,有些案卷通过现场核实联动小组就可以判断权属,减少了案件由一级平台批转到二级平台,再由二级平台连同现场工作人员一起进行现场核实的多余程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二级平台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四)围绕大局,提升服务,主动发现问题能力明显增强

中心始终坚持发扬只争朝夕的工作作风,围绕服务大局意识,切实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毫不松懈、紧盯不放狠抓业务为纲,注重质量效益,主动发现问题能力明显增强。

1.加大信息采集力度。中心加强信息采集员巡逻采集力度,80名信息采集监督员巡逻在市区大街小巷,对市政管理问题的发现率从中心成立时的10%左右,提升到目前的90%以上。2015年以来,中心积极围绕保障连云港之夏连博会等我市重大活动,相继布置开展了专项巡查,共巡查处置问题23000余件,促进了城市环境的改善。2015年信息采集监督员共采集有效问题160825,占12345平台案件总量的58.11%

2.提升信息采集精细化程度2015年,监督员有效上报率为99.72%,同比上升0.31个百分点,按时核实率97.44%,同比上升1.32个百分点。采集上报问题的结构得到一定调整,事件问题、部件问题二者的比重由2014年的151调整为51。月均采集上报涉及的类型不断增加,从去年月均采集90个种类上升到目前月均采集140个种类。采集的区域相对兼顾,在保证重点区域、主次干道和窗口地段正常巡查基础上,对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也加大巡查上报力度,信息采集整体质量较2014年明显提升。

3.创建12345企业服务热线。为贯彻落实全市工业发展大会及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提升服务企业水平,畅通服务企业渠道,着力解决企业诉求,中心在原有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增设了12345企业服务热线,并于2015210日开通运行,制定了相应案件受理、处置、督办、考核、评价机制,24小时受理企业反映的问题。

(五)规范考核,改善服务,考核评价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中心考核工作始终坚持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坚持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以指标量化考评为主,以制度建设、创新等工作为辅的原则,不断完善考核评价工作机制。

1.修订完善考核细则。中心编印了《2015年度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与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细则》。注重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在统筹全局的基础上抓好主要矛盾,同时,除各县、区正常纳入重点服务单位外,将全年处置问题800件以上责任单位(以2014年度中心平台统计数据为基数)及与民生密切相关单位列为重点服务单位,加强日常跟踪服务。

2.推进重点服务单位帮办制度。为充分体现考核与服务并重,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中心制定实施了《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与数字化城市管理重点服务单位实施办法》,认真落实挂钩联动结对帮扶制度,特别是对问题较多的二级网络成员单位进行重点服务帮办,有效促进了问题处置效率提高。

3.加大考核结果通报力度。为切实增强各二级网络成员单位的重视程度和责任心,中心逐月分析考核数据,形成考核结果通报,经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及时在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并发送市领导及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批评不留情面,达到了动真碰硬的效果。中心还与连云港日报社、市信息中心沟通协调,适时扩大考核结果公示范围。

(六)严格管理,固本强基,队伍整体根基打造夯实有力

2015年,中心重培训、转作风,队伍专业化程度提升迅速。重视队伍作风建设,努力做到防范在先、警钟长鸣。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及考核,达到了学以致用、学用相长的效果。

1.狠抓队伍规范管理。首先是从领导干部抓起,严字当头,实字打底。通过学习会、报告会、研讨会等形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指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最大幅度减少三公经费开支。其次是加强人员管理。对室内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制度,对室外工作人员,通过GPS定位功能加强监督管理。严把新进人员入口关,切实抓好新进人员的培训、实习、上岗等各环节工作,采取电脑监控、督查、现场抽查等方式对两员进行全面管理考评。每月组织一次集中业务学习和考试,提高平台管理员的接线能力、案卷处置能力,以及信息采集监督员的主动发现问题能力,考试成绩纳入绩效考核,并进行奖惩兑现。

2.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全心全意理念,2015年,中心成立了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责任网络,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签订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深入开展党风廉政的主题教育、日常教育和警示教育,切实将党风廉政教育寓于12345政府热线与数字城管各项业务工作中去,转化好理论学习成果,使之相互促进,共同推进,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不断增强中心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3.狠抓中心文化宣传。认真办好与市各主流媒体合办的相关节目,与市广播电台合办《第一民生》,在节目中每天进行民生播报,并协调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走进直播间,就市民关注的政策问题解疑答惑。与连云港日报社合作,精心筛选相关单位对群众投诉问题的回复,每周刊登在《连云港日报》12345政府热线来电答复专栏中。2015年以来,中心编印《12345政府热线与数字城管简报》27期,各级平台通过各类媒体刊发12345政府热线与数字城管工作宣传报道达190余篇。

第二部分 连云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附后

第三部分连云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2015年度收入总计1221.96万元、支出总计1077.3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99.07万元,增长96.17%,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拨入我中心2014年度建设经费292万元及2015年度建设经费252.07万元,追加2015年度两员增加工资及新招录正式职工4人工资费用55万元。支出总计1077.32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347万元,增长55.7%,主要原因是2015年年底支付了2014年度建设经费292万元以及支付了两员新增加工资、新招录正式职工工资费用。

(一)收入总计1221.9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21.96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99.07万元,增长96.17%,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拨入我中心2014年度建设经费292万元及2015年度建设经费252.07万元,追加2015年度两员增加工资及新招录正式职工4人工资费用55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6.其他收入 0  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

(二)支出总计1077.32万元。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766.26  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37.89 万元,增长 5.2%,主要原因是2015年两员新增加工资、新招录4名正式职工工资费用。

2.住房保障支出 1.99 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0.04 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职工增加工资,按照比例增加住房补贴及住房公积金。

3.其他支出309.0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9.07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年底支付了2014年度建设经费292万元及建设监理等相关费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本年收入合计1221.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1.9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本年支出合计1077.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6万元,占3.42%;项目支出1040.46万元,占96.58%;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221.96万元、支出总决算1077.3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99.07万元,增长96.17%,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拨入我中心2014年度建设经费292万元及2015年度建设经费252.07万元,追加2015年度两员增加工资及新招录正式职工4人工资费用55万元。支出总计1077.32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347万元,增长55.7%,主要原因是2015年年底支付了2014年度建设经费292万元以及支付了两员新增加工资、新招录正式职工工资费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连云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903.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8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7万元,增长55.7%,主要原因是2015年年底支付了2014年度建设经费292万元以及支付了两员新增加工资、新招录正式职工工资费用。

连云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77.89万元,支出决算为90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2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年底支付了2014年度建设经费292万元以及支付了两员新增加工资、新招录正式职工工资费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8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6.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41万元、津贴补贴12.7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0.25万元、绩效工资7.81万元。

(二)公用经费3.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1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0.12万元、邮电费0.11万元、差旅费0.08、维修(护)费0.11万元、培训费0.04万元、公务接待费0.02万元、工会经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连云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3.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7万元,增长55.7%。主要原因是2015年年底支付了2014年度建设经费292万元以及支付了两员新增加工资、新招录正式职工工资费用。连云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77.89万元,支出决算为90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2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年底支付了2014年度建设经费292万元以及支付了两员新增加工资、新招录正式职工工资费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8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6.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41万元、津贴补贴12.7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0.25万元、绩效工资7.81万元。

(二)公用经费3.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1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0.12万元、邮电费0.11万元、差旅费0.08、维修(护)费0.11万元、培训费0.04万元、公务接待费0.02万元、工会经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4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7.11%;公务接待费支出0.3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2.8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2.5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实行包干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费用,燃油费、过路费、修理费用。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三)公务接待费0.37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7万元,完成预算的9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外来人员基本上在单位食堂吃工作餐。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省内外来人参观学习人员,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63人次。主要为接待省内外来人参观学习人员。

连云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未安排大型会议。2015年度全年召开会议0个,参加会议0人次。

连云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04万元,完成预算的86.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外出培训费用。2015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1个,组织培训98人次。主要为培训二级平台业务单位网络具体操作流程及平台管理员、信息采集员业务知识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74.27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174.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性基金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决算174.27万元,主要是用于中心建设经费,建设监理经费、网络平台设备运行等各项经费。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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