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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68052359/2019-00009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 发文日期: 201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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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五项制度
内容概览: 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五项制度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中心主任对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办公室负责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处室积极配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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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五项制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3-22 00:00

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五项制度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中心主任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办公室负责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处室积极配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对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给予批评教育或予以效能告诫;对不认真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或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行政责任,给予严肃处理。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审议制度

中心各处室需公开的内容进行审议,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公开;需上报市政府或上级部门,应经市政府或上级部门批准后方能进行公开。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审议,要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审议中应遵循以下三条原则:一是公开内容产生过程是否公正、合理;二是公开事项决策过程是否民主、科学;三是公开的结果是否真实、可信。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制度

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监督并组织评议,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提出整改意见,促进相关处室进行认真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反馈制度

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利用12345政府热线电话、官方网站、信箱,不定期征求和听取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提出的问题,纠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并通过一定形式向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反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备案制度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档案,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及时报中心办公室备案并整理归档。按规定及时向市档案馆移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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