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68052359/2025-00010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基层治理服务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5-06-11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进一步规范市12345热线平台诉求工单 延期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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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市12345热线平台诉求工单 延期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06-11 11:07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12345热线平台运行管理规范》要求,全面规范政务服务热线管理,现就进一步做好市12345热线平台工单延期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网络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诉求工单延期要求,全面提升诉求办理质效,合力构建规范、统一、高效的政务服务热线体系,为切实办好企业和群众诉求,加快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贡献力量。
二、具体要求
(一)延期流程。市12345热线平台诉求工单派发后,承办部门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工单,应在时限届满前提出延时申请,审核通过后,工单按照延期时限办理,对不符合延期申请要求的工单,审核不通过,成员单位仍按原有期限办理。
(二)延期时限。咨询类诉求原则上不允许延期,求助类和建议类诉求允许延期 2 次;工单发起第一次延期,需要由发起部门按要求填写《服务表单延期申请》(见附件 1),由发起部门处室负责人签字确认;第二次延期,由发起部门分管领导签字确认盖章。